50. 第 50 章 穿越第四十七天(1/5)

季长峥这话一说,周围闹哄哄的现场,瞬间跟着安静了下去。

不知道是谁先开口哈了一声。

接着就是一阵爆笑传了出来。

“季同志,你是来提亲娶媳妇,不是来娶兄弟的吧?”

“就是就是,你这身份可不能弄错了。”

季长峥也没想到,会在这个时候出岔子,实在是美云之前笑得太过迷人了一些。

他被人打趣的脸上有些热,不由得转头去看美云。

沈美云也没想到,这呆子竟然在这种关键时刻向她喊兄弟,那么多人看着呢。

她忍不住笑了,“铁打的兄弟流水的兵,看来季长峥你是把我当你家人了?”

这话一说,季长峥原先的尴尬一下子跟着消散了,他隔着人群看着她,一双眼睛在灼灼发光。

他的美云真的好好啊。

不管任何时候,都是在包容着他。

对着人群,他朝着沈美云朗声道,“美云,你很重要,比兄弟还重要,也比家人更重要。”

美云现在在他心里面排第一,绝对没有任何人能够超过她。

这话无疑跟情话差不多了。

周围过来人,都忍不住笑了起来。

“哟,咱们季同志这是在表白啊。”

“我看是,季长峥这是铁树开花,不得了啊。”

司务长和周参谋忍不住对视一眼感叹道。

旁边凑热闹的人也差不多。

“看来沈知青这对象,是真把她放心里去了。”

胡青梅忍不住朝着乔丽华感叹道。

乔丽华嗯了一声,远远看了一眼,忍不住笑道,“他们两个人站在一起很般配啊。”

曹志芳没说话,在生闷气。

她不明白,乔丽华能遇到好对象,沈知青也能遇到好对象,怎么就她曹志芳遇不到了。

真是怪倒霉的。

被大家羡慕的沈美云,脸有些热,她是发现了,季长峥年轻,什么都不怕。

不怕被别人说,他恨不得将自己的喜欢和爱慕,宣告得全天下都知道才好。

他的爱是明明白白,是轰轰烈烈的,甚至连喜欢都是。

这是沈美云从来都没有的另外一面,她向来都是含蓄内敛的甚至是自卑低调的。

孤儿院长大的孩子,没有安全感,患得患失,她从小生活的环境,身后更没有依靠,这也就注定了沈美云的性子。

不可能像是季长峥这般,活得肆无忌惮,张扬随性。

能够有季长峥这般性格的人,他们从小的环境肯定很好,他的父母也肯定很爱他。

他的背后有一定依靠和依仗,才能够活得如此张扬随性,才能够有那种将喜欢和爱慕,诉说给全天下人看的勇气。

反正,沈美云是没有的。

她从来都不是被偏爱的那一个,她习惯了藏在人后,悄悄的躲着,去默默地偷看着属于别人的幸福。

直到——

现在,幸福降临在她身上,她有了爱她的父母,有了爱她的爱人。

她得到的偏爱,竟是如此的明显。

甚至,没有任何掩盖,是那种要被昭告天下的偏爱。

这让沈美云不由得笑了,是那种真心实意地笑,也带着几分温暖。

“季长峥。”

谢谢你啊。

她在心底轻轻地说。

季长峥虽然没听到,但是他似乎懂了一些,他站在喧嚣的人群中,朝着笑的肆无忌惮,他要将自己的爱人,要将自己的幸福,去昭告天下。

他要将自己所有的喜欢都公之于众。

季长峥也确实是这么做的,他像是一个献宝的孩子一样,抱着收音机大步流星的走到了沈美云面前。

当着众人的面,拆开了箱子,他看着她,笑容满面,“美云,你看你喜不喜欢?”

最新款的收音机,可以放歌听,也可以去听广播。

可以在他出任务不在家的日子里面,陪着美云说话唱歌聊天,让她不会感到孤单。

当然了,他在家的日子就更好了。

他搂着美云,美云抱着绵绵,他们一家三口躺在炕上,一起安静的听着广播。

自从打了结婚报告后,季长峥便幻想过无数次这种生活。

他的生活里面啊,每一件,每以桩都有着美云。

甚至,爱屋及乌,连绵绵都算了进去。

沈美云看着他的眼睛,似乎懂了,她说,“我很喜欢。”

最开心的莫过于自己买的东西,被心爱的人喜欢。

季长峥又继续从大衣里面往外拿,“这个呢?”

是个手表盒子,也才巴掌大,刚好被他揣在大衣里面。

他打开了盒子,露出了一款银白色手表,白色的表带,玻璃表盘,指针在安静地移动。

这一款手表,真的很漂亮。

旁边的胡青梅更是忍不住尖叫道,“这是上海牌手表,最新款!!”

“要卖两百多块啊,而且还不一定买得到。”

她最爱这些昂贵的东西,以至于她能够对这些东西都如数家珍。

胡青梅这话一说,周围人瞬间跟着闹哄哄了起来。

“啥?就这么一个小小的玩意儿,卖两百多块?这不是开玩笑吗?”

“对啊,这是抢钱啊,两百多块都够咱们这乡下人,两三年的嚼用了。”

“谁闲得没事,花几百块买个这玩意儿?”

周围的社员们你一句我一句的。

胡青梅便忍不住解释道,“那是你们不懂,在北京上海那种大地方,这种手表很被人追捧的,因为是上海牌的,而且还是石英表的一种,听说一块能带一辈子呢。”

“那也要不到两百多。”

社员们否认。

“算了,我不和你们说了,反正你们也听不懂。”胡青梅上前一步,朝着沈美云问道,“美云,你能把这块手表给我看看吗?”

竟然连沈知青都不喊了,直接喊了亲切的美云了。

这是要拉近双方的关系了。

这——

她刚一开口,就被准备离开的乔丽华给拽了下,“胡青梅,这样不好,那手表是人美云的,人家都还没拿到手,你来借这算什么?”

语气竟然有些生气了。

这让胡青梅下意识地缩了缩脖子,她的承认自己是有些害怕乔丽华的。

毕竟,乔丽华当时接替候东来的工作,把知青点也确实打理得挺好。

她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。

沈美云笑了笑,朝着乔丽华投了一个感激的眼神,在这种情况下,她确实是不太好拒绝胡青梅。

不是她没勇气,也不是她张不开口。

而是在这种好日子里面,她和季长峥一样喜欢吉利的事情,不喜欢这般拒绝人触霉头。

乔丽华的开口,帮沈美云省下了不少的麻烦,以至于,她甚至去阻拦了季长峥开口。

季长峥扫了一眼胡青梅,心里想的却是,哪里来的愣头青,眼见着他送给媳妇的定亲的物件。

他媳妇都还没戴呢,对方就要借,这真的是让人一言难尽。

季长峥倒是不笨,他直接将手表给戴到了沈美云的手腕上。

沈美云的有这一双皓腕,如同上好的羊脂白玉,细腻又洁白,而且她的手腕,也很好看,不是那种特别瘦的。

而是带着一点圆润的肉肉,光看着就是一种视觉享受。

季长峥也是,他给沈美云戴手表的时候,不小心触摸到了对方滑嫩的肌肤,当即手一顿,心脏开始怦砰砰跳起来。

偏偏。

还要做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。

趁着季长峥弯腰给她戴手表的时候,沈美云忍不住朝着他咬耳朵,“季长峥,你心跳好快。”

如同擂鼓一样,隔着距离,她都听见了。

季长峥的手一顿,顿时有些不自然,“我有些紧张。”

从早上开始,不对,应该是从昨晚上开始,他的手心便一直都是汗津津的。

明明这才刚三月天,明明温度也不高。

明明,他当初在战场上拿枪的时候,都没这般紧张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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