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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孩儿从小受到的就是绅士教育,无论对妹妹,还是别的孩子,向来友好。

第一次、也是唯一一次打架,就是在托班同眠礼的那一回,从此奠定这段不平常的友谊。

但现在的他忘却了父母教导过的礼貌,抛弃了生物面对比自己大好几倍的对手的本能畏怯,像一只愤怒的小兽,因为失去了心爱的玩伴而伤心欲绝,对着果冻连踢带抓。

他的确勇猛,只可惜勇猛并不能等量替换成能力。

且不说辛兹根本没有使出半分力气,就算它在那儿不动,他也不可能撼动它分毫。

更何况,辛兹从头到脚都是果冻质地,陶映嘉的拳头狠狠砸在上面,只会被软软地弹回来。

好处在于,陶映嘉不会受伤。

坏处是,辛兹也没有。

小孩急得满头是汗。

他记得爸爸讲过,野兽的捕猎方式,一般不会立刻把猎物吃完,而是要好好折磨上一会儿,再享用。

换句话说,也许他动作快一点,还能在眠礼被“消化”之前把祂救出来。

要怎么做,能怎么做?

对付猛兽尚且需要找到弱点,狮虎有咽喉、眼睛这些致命的脆弱处,打蛇也要捏七寸。

有什么办法,可以对付一个大果冻?

陶映嘉的手上沾满了香喷喷的果冻液。

他忽然来了灵感,张嘴咬上辛兹!

唔……跟想象中一样,是甜的。

宇宙级别的定律:不管是啥,只要粉红色,一律打为草莓味。

上古凶兽也不例外。

陶映嘉抱着悲愤的献身精神,大口大口吃起了果冻。

就算把肚子撑破,他也一定、一定要救眠礼出来!

辛兹低下头:“……”

这是在干什么。

它活了几百上千年,遇到过不少同样凶狠的对手,还是头一回见到上来就啃自己的。

事实上这个办法根本没用,它不仅没有痛觉,而且陶映嘉这边咬掉一小小口,另一边会新生出一大块。

纯属吃了东墙长西墙。

辛兹不耐烦地把也就它指头那么大的人类提溜开:“啧。幼崽真是烦人。”

它再次张开大嘴,吐出一团粉粉的东西,丢到陶映嘉脚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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