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章海上贸易(2/5)
在各个港口之间,爪哇元开垦区之外的地方,有众多大大小小的土著人群体。一些只是原始的部落,一些则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土邦。爪哇元对他们兴趣一般,只要求他们服从自己,加入贸易网,遵守自己制定的贸易规则,并缴纳数额不定的贡赋。一些种植能力相对靠谱的部落,会被要求种植制定的作物,由商人们集中采购。管辖的上限,一般也就是如此了。
先前,南洋地区的大国、霸主们,都采用着这种在后世被称为“曼陀罗体系”的结构。对土人来说,爪哇元虽然管的更多了些,但整体性质上也差不太多。这也是自元朝征爪哇以来,百余年的时间里,和当地人渐渐形成的默契。
而反过来说,爪哇元实际上也信不过当地人。
爪哇元的武装力量,骨干是扬州孙氏、福建陈氏、临安吴氏等豪族巨商的家丁和舰队。此外,还有安南国(越南)被明朝吞并后,前来投奔的阮氏、胡氏;梁王败亡后,逃出的大理段氏等等。这些江南汉人、交趾人、大理人,组成了军队的核心部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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