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二十三章 想法(1/5)
隆庆听张敬修再次说起大明税制的问题,叹了口气道:“高师傅、张师傅都说过,朝廷财政之难,在于税制,可朕也不知道这赋税于百姓而言,到底是高还是低,若要说高,可朝廷为何会财政空虚;若要说低,可高师傅和百官都说赋税过高,朕也多次下诏蠲免。卿可否为朕解惑?”
张敬修道:“臣有一友人出自于徽州行商之家,臣与其详谈后,于商税税制略有所得,臣请以商税为例,试言一二。”
“卿且言之。”
张敬修沉思片刻,说:“我朝凡商业税三十取一,且婚娶丧祭时节礼物、自织布帛、农器、食品及买既税之物、车船运己货物、鱼蔬杂果非市贩者,俱免税。此确可称得上低,然而,此只为表象而已。
臣那位友人对臣讲述其行商时亲身经历,说他至杭州、荆州等地经商时,除在税课司衙门按三十取一之成法纳税外,还需向抽分衙门交税。这抽分衙门,由户部、工部遣差部官管理,不维地方接连,重复抽税,而其人贤否不齐,宽严异法,但知增课以逞己能,不恤侵克以为民病。甚者,器皿货物,不该抽分之物,一概任意劝借留难。
而若是一货船进京沿途买卖,除在钞关纳税外,又有船银,进店后有商税,出店有正税,及至到张家湾买卖货物,又有商税,一货之来,榷者数税。商户一路下来,非但难以牟利,有时反而还会蚀尽本钱。
以此可见,中小商户实则苦不堪言,饱受杂税之苦。可官府既向商户征收了这么多税额,为何朝廷商税收入却连全国岁入十分之一都不到。此为何故?盖因地方官吏,以朝廷名义,行巧立名色,肆意诛求,而所得财物,却无可稽考,因而侵渔入己,朝廷却只能得薄利。如此于中小商户而言,实为杀鸡取卵,自堵税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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