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七十八章 为百姓做事不能提(3/4)
为百姓做事,这种话在大明,可以去做,但羞于启齿,说出来似乎掉了身份。
“钱谷”、“刑名”、“教化”、“治安”,这些都是知县的职责,除了钱谷纳税是服务于朝廷财政外,哪个不是为了服务于当地百姓的?
刑名是为了百姓是申冤,平息百姓怨恨,教化是为了百姓明礼仪廉耻孝悌,治安是为了百姓有个安稳的日子,不受盗匪侵扰。
这都是写在职责之上的事,缘何就不能宣之于口?
顾正臣又不是喊一嗓子“全心全意为百姓服务”,只是说一句“为百姓做事”,这都不能说了?
找来周茂、杨亮问了一嗓子,果然,这两个家伙感觉顾正臣得了失心疯,为百姓做事怎么能直接说出来,大家心知肚明就够了,公然说出来,不合适。
老百姓还知道喊一句为草民做主,知县就不能喊一句为百姓做事,这个舆论场着实令人看不穿。直至骆韶说了句:
为百姓做事,那当官为吏的成了什么?
是奴婢。
咱们是官吏,高人一等,不是低人一等,怎么能喊出这样的口号?
顾正臣无奈,为了照顾这群人的感受,大笔一挥,将“为百姓做事”改成了“为百姓谋福祉”,这下所有人不反对了。
为百姓谋福祉,这是父母官应该做的事,是官,是身份,是地位,也体现出了官吏的职责与神圣使命,显得高大上……
就在顾正臣审阅文稿,思考如何对县衙胥吏、衙役进行第一次思想政治教育的时候,顾诚、胡恒财等人在金陵完成了货物交割。
刘倩儿掀开帘子,看着热闹的景象,连日来的苦闷与哀思终减缓了些许。
顾诚见状,笑着说:“倩儿小姐,用不了多久便会见到顾老夫人与青青小姐,说来青青小姐与你年纪相仿,定能说得来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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