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九十三章 李鸿章筹议海防(4)(5/5)

去岁修约,总理衙门与英使言之屡矣,并预声明,既不能禁英商之不贩洋烟,即不能禁华民之不食洋烟,惟有暂行驰禁罂粟,不但夺洋商利权,并可加增税项,将来计穷事迫,难保不出于此。

其时英使闻之亦颇心动,而该国卒不见听。臣即再与辩理,恐亦无益。应仍循总理衙门原议,阴相抵制,以冀洋药渐来渐少,再加厉禁为宜。

查云贵川陕山西各省多种罂粟,疆臣台谏每以申明禁令为言,是徒为外洋利薮之殴,授吏胥扰索之柄。究之罂粟日种日广,势乃不可遽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