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44 婚书(4/5)

崇祯皇帝心中想着,便打开聊天群的空间,看了各地编辑户籍的情况。

在户籍的文件夹下,又按省份设有多个文件夹,省下面还有州府,县,乡等子文件夹。每个文件夹内,又有具体的细分和一份总结的报告文档。

此时,崇祯皇帝点开,就是看这些总结的文档。

在做这个事情之前,大明户籍人口,一直在五千万左右。如今,崇祯皇帝看到总结的数目,已经登记在册的有一亿一千万多了,整整翻了一倍左右。

不过从评估上看,应该还有五千多万左右没有登记完成。这些没有登记的人中,大都逃于山林之中,小部分是躲在外籍。

崇祯皇帝想了一会,便下旨摆驾文华殿,招内阁辅臣议事。

没过多久,在京内阁辅臣便都到了文华殿。

一般来说,有重要的事情,才会这样议事。因此,温体仁等人都有点好奇,不知道又有什么事情?

见礼之后,崇祯皇帝便微笑着对他们说道:“众位爱卿,朕考虑了下,如今趁着大明新的户籍制度在实施,打算规范婚姻。以后,大明百姓的婚姻状况,也一律登记在新户籍之下。凡结婚,必须在官府报备,出婚书证明。唯有如此,才受大明律法保护。私约,一律不予承认!”

这些内阁辅臣,就是千想万想也没想到,皇帝竟然说出了这么一番话来。

《大明律》规定,男女双方定婚,需要“各从所愿,写立婚书,依礼聘嫁”。

而《明会典》又有规定:“凡嫁娶,皆由祖父母、父母主婚,祖父母、父母俱无者,从余亲主婚。”

这些其实是有男女双方家族自行决定,就算是正式的了。与此对应的,还有一种叫私约,是指明知男方有老,幼,残,养,庶之情,女家却情愿缔结婚姻.男女不经父母之命,自行约婚。这种私约,是官府不允许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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