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五章(3/5)
灯光昏暗,酒色相交的酒吧,把台上白衬衫黑裤子的林淮映衬的更加清风朗月,
林淮本就生了一副好皮囊,清风卓越,不然我也不会第一眼就迷上他,苦哈哈的追了他一个月,
他说想当歌手,我托关系让他进最好的娱乐公司,让金牌经纪人带他。
只是他唱歌虽有天赋,到底没有系统学习过,作词作曲太俗,刚开始被嘲了许多次,
直到第二年,林淮的一首“初见”横空出世,迅速登顶音乐榜首,也让他名声大噪。
除了林淮和他经纪人,没人知道这首歌其实是我写的。
初见。
初次遇见林淮。
我对林淮热烈真挚的喜欢成了他刺向我的第一把尖刀。
我笑了笑,拿着玫瑰花在众人各色视线中向林淮走去,和前世一样。
4
林淮看到我走来,站着没动,面上带笑,有点无奈,似乎知道了我接下来要做什么,
我面上没什么表情,在他惊讶的目光中从他身旁走过,径直来到舞台中央。
林淮先是一愣,后又恢复如常,看到我拿起话筒,脸上又挂上了淡淡笑容。
“呦,江知牛啊,终于憋不住了,这是要表白?”
“还得是咱江大小姐啊~”
底下人都在起哄、看好戏,视线还不时偷偷瞥向角落处的方向。
似乎想从昏暗角落处男人的脸上看出些什么低落、伤心的情绪。
看高岭之花被拉下神坛,总是能满足很多人的低劣心思。
我清了清嗓子,声音透过话筒传遍整个酒吧:“感谢我们的人形播放机林淮,今晚的歌唱的不错,我要把这束玫瑰花送给——”
我故意停顿,
林淮淡笑伸手。
“贺程先生!”
随着我声音的响起,林淮笑容僵在脸上,人群骤然收声,只有音乐还在响。
高高抛出去的玫瑰花被昏暗角落处的贺程稳稳接住。
5
贺程,京城第一世家贺家唯一继承人,天之骄子。
家世一等一,相貌一等一,能力一等一,
只有一个污点,那就是喜欢我。
我和贺程青梅竹马,他沉默寡言,我活泼爱闹。
他总是板着脸“了了,了了”的叫我,默默为我收拾烂摊子。
江知,知了,了了。
只有他这么叫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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