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二章:发配岭南(4/4)

陈县令也摇头。

拒接了玉佩,摇头道:“有尿液也不能证明就是这小胖子偷的。”

另一人就站出,行礼后道:“苦主向草民跑来时,草民正至巷口。亲眼见到在苦主身后,这小胖子一边继续撒尿,一边把玩了下这块玉佩。甚至都没将玉佩收起,就拿在手里,这才是玉佩被沾上其尿液的原因。草民认得玉佩正是苦主、亦即草民友人亡母所遗之物,故我二人才将小胖子当场人脏并获。”

当场人脏并获,不需要更多的证据。

且朝律中虽然关于盗律的部分很严苛,但审问流程真的不复杂。人脏并获,即能当堂定罪、入刑。

晏旭眼见陈县令就要拍下惊堂木,上前几步,一拱手,“且慢。”先喊停,再迅速退到光线昏朦处,距离人证约十二尺之距,拿出一样巴掌大物什,类那玉佩大小,在小腹前状似把玩。

问向那人证:“可看清我手上之物是什么?”

“是秀才的身份纹牌。”那人盯着看了一息,便大声回答。

晏旭:“……”

他没想到这人的眼神真的如此犀利。

这唯一的反证法,失败了。

“晚生请求县太爷隔日再审,至少您得证实小胖墩身份不是吗?”晏旭走回来,行礼恳求。

给点儿时间吧,此刻他真的再也想不出任何办法了。

身冷、心冷、脑子更冷。仿佛蝼蚁面对着大象踩到头顶的一脚,挣不开、逃不脱,只能在濒死之际求得最后一口生气。

只能寄希望于小胖墩的身份有用。

但,县太爷,摇了头,轻轻回了句:“罪行与身份无关。”

随即肃容,起身,拍下了惊堂木。

威喝有声:“来人,押下这小胖子,实杖刑二十、剁去左手、发配岭南!”

而公堂外的阴暗处,曹家兄弟俩,笑出了猪叫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