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06章(3/3)

“我怎么知道。”蒙筝哼唧两声,还是老实招供了,“夏若卿确实吃过这种药,是她让夏家的死士找来的。不过她当时服药只是为了养蛊,其他的我真不知道。”

“养蛊?要吃药?”

“……”蒙筝偷眼瞟了下白素荷,见白素荷脸色没什么异样,才低声道,“蛊也不是说养就养的,蛊虫是毒虫,养在人的血脉里,这个人如果抗不了蛊虫的毒性就会中毒而死;如果人血脉里的毒性超过了蛊虫幼虫能承受的程度,蛊虫会死,蛊虫死的时候会把体内的毒全部吐出,宿主也会一起死。养蛊就是在两者中间取一个平衡值,所以才难养。普通人养蛊会在小时候就开始小剂量服毒,但是夏若卿当时那种情况不可能有时间再慢慢培养身体的抗毒性,只能找偏方。藿橒就是她找到速成的办法。”

“哦。”蓝醉捏了捏眉心,藿橒与蛊有关,信里又提到丹鼎二字,她总有种不太妙的感觉。

“白姐,能确定夏若卿的尸体被送都长生城里了吗?贺兰祈那边不追究?”从信中毫不犹疑的语气上来看,几乎能肯定,但容十三还是有点疑惑,想彻底确认一下。

要知道古代皇权大于天,这位北燕的新皇帝不管为了什么原因要夏若卿的尸体,但千里迢迢安排人去接,总不至于接回来一眼都不看。夏家和贺兰家是故交,夏若卿在进宫前与贺兰祈是熟识的,这个使者就这么大剌剌的把夏若卿的尸体送到长生城里,难不成再随便找一具尸体把贺兰祈当shǎ • bī糊弄?

“他恐怕没时间,也没那个心情追究。”

蓝醉和容十三听到这话初时不解,随即同时反应过来,齐声道:“津淮之乱?”

津淮之乱是九州时期极为著名的一场战乱,算是正式掀起了九州各国间争霸的序幕。这场战乱的起因源于南塘驻扎在淮江之侧的黑刹军,黑刹军本为南塘之精锐,统帅更是南诏帝心腹,但不知道为何,黑刹军的副帅忽在一夜间斩下主帅人头,同时大开军塞塞门,携其麾下兵士投入左淮重生九岁嫡女。淮江失守,黑刹军叛变,南塘左侧门户顿时大开,左淮军长驱直入。这变故来得突然,南诏帝仓皇之下只能从他处调兵迎敌。本来南塘身处富饶之地,四面诸国皆是虎视眈眈,国内更是内乱迭起,这一处破,便处处破,周边诸国怎么可能放过这么好的机会,一时间群狼分食,你争我夺,烽烟四起。

确实,如果当时恰逢津淮之乱,贺兰祈心思都放在征战之上,那夏若卿于贺兰祈而言就是最微不足道的小事,搞不好贺兰祈根本就不会记得这件事情。

“没错,津淮之乱是其一,其二就是当时娑婆教的教主,也就是长生城的城主,暗地里已经跟贺兰祈撕破脸了,所以也并不太在乎怎么向贺兰祈交代。实际上长生城变成现在这样,也是贺兰祈的杰作。”

白素荷越说,蓝醉和容十□□而越糊涂。这座城不是被北狄围攻才变成这样的吗?如果没记错,北狄和北燕边境一直摩擦不断,双方是属于水都能打出火来的类型。北狄替北燕皇帝攻打属于北燕的边城,这事儿听起来未免太扯淡。

“反正你们地图也没找到,你们找,我把长生城完整的变故说个你们听。”

长生城从建立伊始,就是作为娑婆教的根基存在的。在贺兰祈之前,娑婆教在北燕的威信极高,是以长生城在北燕中,也被称为圣城。

主管圣城的共有四人,统称为四祭司,四祭司之首既为娑婆教教主,也是圣城城主。白素荷手上这本帛册的主人正是四大祭司之三,专司城务,名叫索博洛。

当年贺兰祈秘潜回北燕,联合北燕各部殿弑成淮王,夺得帝位。娑婆教当任教主巴德卡在震惊后也曾试图亲近贺兰祈,想如法炮制掌控成淮王那样掌控北燕新君以维持自己的地位。但在接触过一段时间后,巴德卡就发现贺兰祈表面上虽与他虚与委蛇,私下里却对娑婆教非常排斥,而且其人性情坚定,很难蛊惑,掌控欲极强。到了这时候巴德卡就知道一旦贺兰祈帝位稳固,必定容不下参政已深的娑婆教,届时第一个遭殃的就是他。是以巴德卡一不做二不休,当即就准备下蛊想要了贺兰祈的性命,换一个听话的傀儡上位。不料贺兰祈早有防备,巴德卡并没得手。

这一切事务都是暗中进行的,蛊之一物最大的好处就是不会说话招供,贺兰祈抓不到巴德卡弑君的把柄。巴德卡当即以圣城有要务处理为由匆匆退回长生城,娑婆教那时势力仍大,贺兰祈没理由强留巴德卡在都城,只得由着他走。

听到这里蓝醉和容十三才恍然,这种情况下贺兰祈和巴德卡之间已经是貌合神离,难怪那个使者敢堂而皇之把夏若卿的尸体转送回长生城。

“这座长生城是娑婆教的其中一任教主下令建造的。这位教主极为远见,知道凡事盛极而衰,月无永盈,是以当时便开始为娑婆教谋定后路。最开始的长生城只是因为这里有柯木陀而在地面上建了一座城池,但从那任教主开始,便开始挖掘地底铺设机关,重造新的长生城。娑婆教在北燕地位崇高,北燕皇族又一心向往长生,花费了大量金银供奉教中术师,人力财力对于娑婆教而言都不是问题,这座地下长生城自然在数十年间就落成了。”

“新的长生城落成后,就立下规矩非娑婆教术师不得入内,城中种种机关更是只有四大祭司知晓,就连北燕皇族也被排斥在外。巴德卡倚仗着长生城地处偏远,内里又坚固难攻,对贺兰祈并不怎么放在眼里,只是四处采购足够的粮食囤积在城中,以备不时之需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