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224 弱小的实力(1/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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荷兰东印度公司由位于阿姆斯特丹、泽兰省的密德堡市、恩克华生市、德夫特市、荷恩市、鹿特丹市六处的办公室所组成,其董事会由七十多人组成。但真正握有实权的只有十七人,被称为十七人董事会。分别是阿姆斯特丹八人、泽兰省4人,其他地区各一人。
荷兰东印度公司是第一个可以自组佣兵、发行货币,也是第一个股份有限公司,并被获准与其他国家定立正式条约,并对该地实行殖民与统治的权力。荷兰东印度公司在爪哇的巴达维亚建立了总部,其他的据点设立在东印度群岛、香料群岛上。
到了1669年时,荷兰东印度公司已是世界上最富有的私人公司,拥有超过150艘商船、40艘战舰、五万名员工、与一万名佣兵的军队,
1602年6月,由卫玛朗率领一支庞大的船队东来,在进攻已被葡萄牙人占领的澳门的计划破产后,在当地经商的福建海商李锦向卫玛朗建议占领澎湖,作为向漳州贸易的据点。
1604年8月,卫玛朗率船队抵达澎湖,当时因为汛结束,澎湖岛没有明朝驻军,荷兰人便在岛上“伐木筑舍”,为长期占领澎湖作准备,福建官府要求他们撤出澎湖地区,卫玛朗不仅不肯撤兵,他们还通过商贿赂税监高寀,许其开放贸易。
第一次侵略澎湖失败后,荷兰并没有放弃侵占台澎的野心,他们一直在谋划更大的行动。1608年。荷兰东印度公司董事长发出指示:“我们必须使用一切可能来增进对华贸易。首要目的是取得生丝。因为生丝利润优厚。大宗贩运能够为我们带来更多的收入和繁荣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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