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四章 太白(4/5)

烛光照在了他和他身后绝美侍女的脸上:“但我还是更喜欢另外一个称呼,‘诗仙’。”

有人不服,但也没敢造次,只是拱手朝这个气质不凡的年轻人拱手道:“这位公子言重了,此诗确实非凡,甚至是在下此生仅见的最为豪放之诗,但天下文人何其多?诗歌一途前有古人后有来者,‘诗仙’二字还是太过推崇了。”

年轻人也没继续争论,只是朝几个监生点点头:“文无第一,武无第二,此话不假,对于一首诗词,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观感,只是...”

他的笑容突然灿烂起来:“反正来都来了,不如进去尝尝酒菜怎么样?”

......

长安新开了家太白居,酒楼里有个叫李太白的诗词大家写了首旷世之作的消息不胫而走。

不少人慕名而来,直接把太白居的门口堵了个严严实实,其中国子监监生尤其多,多半是被朋友同窗喊过来的,一齐看着那首将进酒如痴如醉。

有人看到了这首诗里的悲愤和抗争,有人看到了这首诗里的豪迈与自信,还有更多的人感受到的是那股诗句背后饱满的情感和洒脱的情怀。

也有不少人注意到了用来书写诗句的奇怪字体,毕竟如此纤细的笔迹在这个时代是从没出现过的。

当然没出现过,这是许白在网上找了许多的瘦金体原贴给顾怀看,顾怀又对这种字体尤为喜欢,这才通过临摹练字掌握了书写诀窍,才让这种不应该出现在这个世界的字体此刻出现在了长安城。

只能说宋徽宗做皇帝确实算是最差的那一档,但在搞艺术创作这一方面简直是个大家。

“此字脱于楷书?”

“必然如此,处处可见楷书痕迹,笔迹瘦劲,可称至瘦而不失其肉。”

“运转提顿等运笔痕迹如此明显,堪称大家之作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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