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三十六章 千古文案(2/4)

这起“历史遗留”的名誉纠纷案已作终审裁决:

姑念罗驰宇不是该著直接撰稿人,又相隔十几代,情由可原,免予追究其它法律责任,但必须附带赔偿周氏名誉损失费及其周氏房族相关的精神损失费,共计50万元。

罗驰宇家境困窘,上诉不成,其妻吴氏思想不通,气怒之下自缢身亡,现赴阴曹找包某评理,言说先祖罗某不仁,当初杀猪宰羊,修脚补锅那一行不好干,偏偏留下胡编乱造的白纸黑字,让人抓了把柄,弄得子孙不安……

还有施耐庵在《水浒传》里虚构李逵的娘亲被虎咬食,李逵的后人李威在“洗谱”(整理派系家史)查验时怒发冲冠,扬言决无此事,李氏老祖宗常行善事,只能善终,岂可死于非命?这笔账可直接找“黑道”上的“三十六天罡”摆平。

还有曹雪芹在《红楼梦》里把贾府里发生的绯闻炒得沸沸扬扬,王熙凤的后代王玲玉“觉醒”后起诉不成,便多次对曹氏的后代用电话骚扰威胁:如若不来找我当面协商,别怪三两日有人来把你们曹氏家族搞得鸡犬不宁……

罗、施、曹皆面如土色,欲申辨。

太白金星恭请玉皇准奏:

依臣之见,凡尘之事不必理会。理由有三:

其一,这三部名著是以文学体裁写就,可以虚构。鲁迅先生云:脸在北京、衣在上海,嘴在浙江,(小说里的人物)是拼凑起来的角色。从某一种程度来说,没有想象和虚构就没有艺术,当然也就没有文学,三位文臣向来对文学有贡献,岂可追加罪责问询官司?

其二,虽然素材来源于生活,也不免生活的真实,但著作中弘扬的是正气,针砭的是邪恶。著作者出发点不错。

其三,凡俗之人有的为利益驱使,以我为中心,不惜捕风捉影无中生有,什么精神损失费、青春损失费等等,可以把子虚乌有的损失说成无穷大的损失。像周瑜、李逵和王熙凤都是在生活基础上塑造的人物,竟然有人冒充他们的后代,甚至采用“合法”或非法的手段向三位文臣的后裔问罪,真是滑历史之大滑稽。三位文臣之事,望吾皇明察,包大人明断!

玉帝:爱卿言之有理。不向三位贤臣追加罪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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