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四章 道光帝草草善后(2/4)
人曰姚心无惑。
年底,道光帝感叹南约甚耻,谕令:从前所设水师船只几同具文,且今昔情形不同,必须因地制宜,量为变通。所有战船大小广狭及船上所列枪炮器械应增应减,无庸泥守旧制,不拘何项名色,总以制造精良,临时适用为贵。靖逆将军奕山,如木料不能坚实,制造不能如法,将来经朕派员查出,惟奕山是问。如确实赶造不出,可购买外船模仿,亦可雇佣外人。
广州知府易长华承造一艘,比米艇稍大。奕山细观之,却道:“仅可备内河缉捕之用。”
大行商,在籍刑部郎中潘仕成耗银一万九千两,防美利坚战船,造成一船。船长十三丈六寸,底骨长十丈零八尺,面宽三丈三尺四寸,高二丈一尺五寸。
广东巡抚黄恩彤上奏:潘所造之船,坚厚长大,装炮亦多,穷中国工力物力,不能复加于此,而以当夷船,亦恐难以制胜。
道光帝谕:火轮船式,该省所造既不适用,著毋庸雇觅夷匠制造。亦毋庸购买。
两广总督耆英偶获外夷双筒步枪、六眼小枪各一支,进呈道光帝。
道光帝曰:“自是灵捷之至,绝顶之妙品。然如仿制,必成望洋之叹。”
林则徐西行入疆,遇挚友魏源,赠魏《四洲志》。
魏源观之,心潮澎湃,遂作《海国图志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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