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章(2/5)

理由是:“平时练舞准备比赛够忙的了,哪有空接别的活儿。”

类似的话语,意义却大不相同。

眼神也不一样,江若分明笑着,瞳仁却是黯淡的。他向宋诗韵挥挥手,对身后的舞台毫不留恋似的转身:“先走了,通告不等人。”

其实哪有什么通告,江若只在急用钱的时候胡乱签了个经纪公司,然后就被放养两年,连所谓的经纪人都没见过几面。

分佣金的时候倒是积极,这两年江若大大小小拍过十几部戏,虽然都不是主演,经济公司也从他这边分走不少的一笔。

这种情况换谁都不能忍,为此江若自去年底便联合几个和他有一样经历的受害者,把这公司告上了法庭。钱是难要回来了,他们只求解约,恢复自由。

这种劳务纠纷官司与扯皮无异,费钱费力不好打,律师费即便几人平摊也是个令人咋舌的数字。因此江若近来格外缺钱,接活儿的标准也一再降低,以前至少衡量下时间和付出的性价比,现在两眼一抹黑,只要给钱就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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