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百三十二章 民妇与官(2/4)

县衙的县令,大多与地方乡绅地主交好,只要向县衙使点钱,这种“刁妇”上告自己长兄的事情,自然可以轻轻松松的压下去。

听完了李严氏的话之后,林刺史对着她点了点头,缓缓说道:“这件事本官知道了,本官这就派人去详查此事,如果查实此事,本官一定会还你一个公道。”

李严氏泪流不止。

“我夫君,便是被益都县衙的官差殴死的,请使君老爷,严惩益都县令马平远!”

听到这句话,林昭微微眯了眯眼睛,开口道:“放心,事情属实,本官一定饶不了他。”

说罢,林昭让人在刺史府里,给李严氏安排了一个住处,又让人把她的三个孩子都接了过来,暂且安置在刺史府里。

在此之后,他并没有派人出去详查此事,而是在自己的书房里静静的等着。

到了傍晚的时候,林昭书房门口传来了他身边下人的声音。

“使君,益都县尉齐偃求见。”

林昭面无表情,开口道:“让他进来罢。”

这个下人立刻点头,然后扭头到了刺史府的前院,把等候了一会儿的齐偃,引进了林昭书房门口。

这位已经年近四十的益都县尉,小心翼翼的推开了林昭书房的房门,来到了林昭面前之后,才毕恭毕敬的拱手开口:“益都县令齐偃,见过使君。”

林昭没有说话,只是淡淡的看着他。

齐偃在怀里摸索了片刻,然后毕恭毕敬的双手捧着一份文书,放在了林昭的桌子上。

“使君,这是李严氏一案的详细经过以及证据,下官已经查实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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