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百三十二章 民妇与官(3/4)
中下州的县尉,是从九品上的官职,一共有两个,分掌六曹,而齐偃这个县尉则是管司兵司士司法三曹,也就是说,整个益都的司法,是归他管的。
他想要查这件事情,自然轻松无比。
林昭没有去看自己桌子上的证据,而是看了齐偃一眼,开口问道:“你掌管益都司法,这李严氏的夫君,是你派人所伤?”
这个已经年近四十的县尉先是愣了愣,然后连连摇头,苦笑道:“使君误会了,这件事与下官没有半点干系,这个李严氏所在的李家大房,不仅与马县令关系好,也与另外一位孙县尉交好,当天也是孙县尉从县衙里派了人,说是去吓唬吓唬他们家,结果便伤了那李二……”
说到这里,齐偃深呼吸了一口气,开口道:“不瞒使君,这件事就是下官也看不过眼,奈何下官一个县尉,实在是做不了什么事情。”
“前些日子家长让我回家,询问县衙里有什么案子,下官立刻想起了此事,之所以呈报给使君,也是想让使君替这孤儿寡母做主……”
林昭认真看了看齐偃几眼,见他的表情不似作伪,便深呼吸了一口气,微微点头道:“如此,本官明白了。”
“你回去告诉齐家主,就说按着咱们说好的来。”
齐偃连忙点头,恭敬弯身。
“下官遵命。”
说罢,他毕恭毕敬的离开了林昭的书房。
等齐偃走远之后,林昭才把桌子上的信封拆开,从中取出足足有十几页的文书,其中还有当日县衙出衙差的差票,更是写上了几个愿意做证人的衙差姓名。
也就是说,该拿到的证据,齐偃都已经备齐了。
果然是负责益都司法的县尉。
林昭看完了这些东西之后,先是闷哼了一声,然后从口中吐出一口浊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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