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8、撞破(2/2)
这些至少都是画风正常的讨论,还在铁青着脸穿衣服的两人都能接受,咬咬牙忍一忍就过去了,直到有个油腻腻的老男人的声音突兀地插了一句:
“哦哟,好白的屁股。”
刹那间前所未有的屈辱与恶心感浮上了这两人的心头,直让厉无殇和二皇子好一阵天旋地转,险些当场吐出来:
这就是自视甚高的人的通病。他们只允许自己对别人评头论足,一旦他们反过来被别人指指点点,就会感到成倍的崩溃。
更别提施莺莺还端着副关切备至的样子,刚进门就对着她这位名义上的弟弟来了个一针见血式的嘘寒问暖,真是个往伤口上撒盐的好手:
“倒是我这个皇姐失职,一直不知道你还有这个癖好。”
“你们已经暗通款曲多久了?还是说……”她若有若无地轻轻瞥了一眼厉无殇:
“是厉将军酒色攻心,强迫了你?不要怕,朝云的律法一定会为你做主的。”
二皇子险些没恶心得把胃都吐出来。这哪里是他有这个癖好?分明是厉无殇偷鸡不成蚀把米,还要把自己给拉下水!是了,没错,就是刚刚那杯酒有问题!
一念至此,他对施莺莺怒道:“你——!”
但是二皇子没能把话说完。
因为就算他再没脑子,也注意到了眼下是何等两难的局面:
如果他承认是他和厉无殇联手,想要害施莺莺却反害了自己的话,就要面临着被以“残害手足”的罪名褫夺皇子封号送去大理寺的风险,终身与皇位无缘;但如果他顺着施莺莺的意思,承认是厉无殇强迫了他的话,倒不用去受牢狱之苦了,却依然于风评有损。
怎么看都没有一个好选项,而且根本没有抵赖的第三条路:
这些铁板钉钉的人证物证都在这里被当场逮住了,真当看热闹的人瞎不成?
急怒攻心之下,这位终年虚胖过度的二皇子当场就厥了过去,但在失去意识之前,他还没忘把厉无殇拉下水,这两人的塑料同盟情已经碎到鲁班再世都修不回来的程度了:
“是……是他逼我的!”
对一个直男癌来说,“在大庭广众之下承认自己被用强”这件事,这真是个终身难忘的奇耻大辱。
自此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,二皇子别说不能人道了,就连正常的吃饭喝水都成问题,要不是他府上的太医发现得快,他恐怕早就投江自尽,了却残生。
——而二皇子在晕过去的最后一句证言,也成为了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。
在大燕国的男人们看来,寻花问柳之事再正常不过了,谁还没有个“家里红旗飘飘外面彩旗不倒”的梦想呢?
甚至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都成功地将这个梦想变成了现实,真的是身体力行的追梦人;就算被捉奸也不算什么,没准还能获称一声“风流多情”。
但这一切,都得建立在另一方是个女人的基础上。
很明显,朝云国二皇子完全不符合这个条件。
厉无殇深知自己不仅丢脸丢到了国外、很快就要举国或天下皆知,更有可能被爱子心切的朝云老皇帝投入天牢问罪,于是他当场崩溃了。
这位《亡国公主:下堂将军妃》里的原男主,狗比程度比起上一个世界里的顾城而言有过之而无不及,古早味道浓重到要窜出屏幕:
他秉持着“爱你就要误会你”的原则虐死了原主,还要大言不惭地说这是重视她;同时贯彻着“不听话的女人打一顿就好了”的家暴男原则,和燕飞尘从头打到尾,打不过燕飞尘就去打原主;再加上年纪轻轻便大权在握,从直男癌的角度看,的确是个体面人,直到他遇到了施莺莺。
他带着“这个世界上竟然真的有能拒绝我的魅力的女人”的难以置信的神色,从地上踉踉跄跄地挣扎起来,颤巍巍地伸出根手指指着施莺莺,怒道:
“永平长公主,你好狠的心啊!你——”
他和半路厥过去的朝云二皇子一样,没能说完这句对施莺莺的血泪控诉,就倒了下去,正好将最后的舞台留给了施莺莺。
于是她对着两人衣衫不整堆叠在一起的身体,投过去了夹杂嫌弃、惋惜和同情等各种情绪的微妙目光,手把手将这口绿油油的黑锅给他们戴在了头顶:
“我早就说过了,纵欲过度终归不是什么好事。”
说完之后,她头也不回地下楼去,只不过在临走之前,她那双暗蓝色的桃花眼在这个小包厢的梁顶轻轻巧巧地打了个转,随即就像是发现了什么特别有趣的东西一样,微微地笑了起来。
系统不解道:“你发现什么好东西了,这么开心?”
施莺莺:“哎呀,你没有发现吗?我的护卫两人一前一后地在房梁上撞见了。刚刚厉无殇莫名其妙地晕了过去,就是他们齐齐下的手。”
系统感动道:“真是忠心护主……不对,你好歹记一下卫楚的名字啊!人家九死一生地从二皇子那里跳槽到你这儿,这些年来又给你挡了多少次来自旧主的暗杀和试探,记一下卫楚的名字又能怎样!不能因为记不住卫楚的名字,就把谢北辰也一起浓缩成了‘护卫’好吗?!”
施莺莺:“诶嘿。”
她下得楼去,便望见了刚从京兆尹处赶回来的周明德。
他一看到施莺莺独身从二楼下来、背后也没有跟着累赘,便知道今日的将计就计之局已经成功了十之bā • jiǔ,便快步走到施莺莺身边,对她叮嘱道:
“京兆尹处已经有回复了,圣上龙颜大怒,正要急令御林军来捉人,殿下且小心着些。”
施莺莺也微一点头:“辛苦了。”
“为殿下办事,哪里有‘辛苦’之说。”周明德低声道:“幸好这里是全都城里最大的酒楼,消息一出来,封都封不住。”
“哎呀。”施莺莺用手帕象征性地挡了一下脸,言笑晏晏道:
“我可能听错了什么,周先生刚刚说的是‘幸好’吧?”
在外人看来,就是素有贤名,人人交口称赞她“有仁爱之心”,才干与美貌都一等一超群的永平长公主,正在为自家不争气的弟弟难过呢:
年纪轻轻的,怎么就有了这么个毛病?
要是真的好这一口其实也没什么,别祸害别人就行,可二皇子近来正为了从施莺莺手中夺权,而挨家挨户地求娶贵女呢,这……这不是糟蹋人吗?!畜生啊!狗东西!
只有站在施莺莺身边的周明德,才能听见她声音里藏着的一抹柔和的笑意,于是他的唇角也几不可查地勾了一下:
“朝云国不能有这样的太子。”
“如果不是永平长公主心细如发,当机立断,现在受害的就是殿下了。既然殿下平安无事,那自然是万幸中的万幸。”
施莺莺又问道:“我去湔山治水前嘱咐你安排的阵法,军中可秘密操练好了?”
“自然。”周明德应道:“那阵法精妙得很,似乎生来就适合水边作战,如果真有一日要与大燕国开战,必能建立奇功。”
周明德话音刚落,看起来还想再跟施莺莺多说几句呢,结果谢北辰就突然从两人背后探出头来了,是真真的神出鬼没。
他就像是在大草原上兢兢业业勤勤恳恳打洞的土拨鼠一样,硬生生在这君臣相合的氛围里打出了一个洞,把自己妥协地安置了进去,对周明德道:
“有我在,莺莺就不会出事。”
周明德当场就卡顿了一下,不知道是在纳闷“大燕二皇子你为什么这么不会看气氛”,还是在纠结“在里面的是你们大燕国的将军,你一个二皇子这么向着朝云国真的不是立场不对吗”,总之最后千言万语凝聚成两个字:
“……甚好。”
“可这样一来,我就难做了,哎。”谢北辰最擅长的就是顺杆子往上爬,于是他立刻就可怜巴巴地黏在了施莺莺身边,对施莺莺道:
“莺莺也知道我没读过多少书,在朝云国更容易闹笑话,本想拜托莺莺帮我写一封请罪的信递交给礼部的,但这位礼部侍郎好像有话要跟你说的样子?算了,莺莺如果另有要事,就先去忙吧,我一个人写也可以。”
施莺莺很无奈地叹了口气,对周明德一拱手:“周先生,事有轻重缓急,我们日后再会罢。”
眼睁睁地看着“请永平长公主去府上喝酒压惊顺便推杯换盏交心”的剧本离自己越来越远的周明德:……这位大燕二皇子有点不对劲,但至于哪里不对劲,我也说不上来。
这就是太端着君子风度的周明德和谢北辰的第一次交锋,也从此奠定了他永远都没能赢得过谢北辰的一辈子。
如果他再晚生个几百年,就会知道后世有个词语,是专门创造出来形容谢北辰这种人的:
又茶又狗。
有个谢北辰在旁边虎视眈眈地看着,周明德哪怕有一肚子的话也说不出来了,只能在离开之前提点了施莺莺最后一句:
“殿下,防人之心不可无,还是小心着些罢。他毕竟是大燕国的二皇子,和我们不是一路人。”
施莺莺拢着袖子笑了笑:“我当然知道。”
她笑起来的时候又秀美又温柔,尤其是当那双脉脉含情的暗蓝色桃花眼,在说话的时候认真地注视着眼前人的时候,就会让人感觉万丈软红扑面而来,三千世界尽是风月;可一旦配上她的这番话语,便有种过分冷静的残酷感了:
“要不我当年为什么要千里迢迢地把他带回朝云国,还要对他以礼相待?”
“周先生,我这是养兵千日,用在一时呢。”
作者有话要说:下章原男主就要没了,大家快记住他的名字!莺莺都记住这个上了死亡名单的人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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